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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1体育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

来源:K1体育 日期:2025-01-07作者: 浏览量:

第一章    

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教育部和公司学工部相关通知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章  贷款条件

第二条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司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;

(二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

(三)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行为;

(四)学习刻苦,能够正常完成学业;

(五)因家庭经济困难,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(包括学费、住宿费、日常生活费);

(六)严格遵守国家、经办银行以及公司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,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;

(七)贷款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。

第三条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及要求:

(一)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;

(二)《K1体育官方网站员工家庭情况调查表》;

(三)员工本人员工证及身份证复印件;

(四)未满18周岁的员工,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;

(五)员工需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。

第三章  贷款用途

第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贷款人学习期间的学费、住宿费和日常生活费。贷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。

第四章  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

第五条 贷款员工应按照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,自觉接受公司及经办银行对用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,对违反贷款使用规定的员工,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,对情节严重者,将具体情况通知经办银行,并给予相应的处理。

第六条 贷款员工应自觉履行承诺,按时还本付息,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还本,应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主动与经办银行取得联系。

第七条 对违约员工,经办银行将需要公布的违约员工信息提交公司,公司和经办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员工的情况下,通过国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、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、公民身份证号码、毕业公司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,并通知用人单位;对在校的违约员工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。

第五章  组织管理

第八条 K1体育助学贷款工作的职责

(一)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,并根据国家、公司已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单位的管理规定,明确要求、落实责任;

(二)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诚信教育,引导员工遵守承诺,养成自立、自强、诚实、守信的品格;

(三)密切关注贷款员工的学习情况和日常表现,及时向员工资助管理中心通报贷款员工的学籍变动情况(包括休学、转学、出国留学或居住、退学、开除、伤残、死亡、失踪等);在员工毕业时,对申请贷款同学进行诚信教育,督促其签订还款协议;

(五)检查和监督贷款员工对贷款的使用情况,对违反贷款使用规定的员工给以批评教育,对情节严重者要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员工资助管理中心;

(六)督促贷款员工按时向经办银行偿还贷款利息和本金,贷款员工发生违约时,要及时劝戒同时告知其家长,并协助经办银行催收贷款;

(七)完成公司和贷款经办银行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施行,本办法由K1体育负责解释